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绩公示表--红云智慧生物医药生产基地(红云)项目
发布时间:
2023-11-07 18: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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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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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红云智慧生物医药生产基地(红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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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中四段389号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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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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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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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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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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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1.项目背景 |
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云集团公司”)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经济开发区,旗下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拥有10余条自动化GMP生产线,具备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丸剂、软膏剂、糖浆剂、酊剂、酒剂、散剂等10余个剂型生产能力。 为集中优势资源和资金,系统建设产品销售渠道,红云集团公司拟投资25000万元建设“红云智慧生物医药生产基地(红云)项目”,建成2#车间、4#车间、污水处理站、试剂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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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立项概况 |
拟建项目于2021年9月7日取得了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109-510122-04-01-476539】FGQB-04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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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工艺 |
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材经前处理自动生产线处理(拣选、整理、洗药、切制、干燥、粗碎或粉碎、炮炙等)后得到净药材。 中药材提取:净药材-称量配料-水/醇提-过滤-真空浓缩-收膏 片剂/胶囊:中药粉称量-灭菌-粉碎-过筛后复称-配料(浸膏、淀粉)-制粒-干燥-整粒-总混-压片包衣/胶囊填充-包衣-内包装-外包装 颗粒剂:原辅料称量-灭菌-粉碎-过筛后复称-配料(浸膏)-制粒-整粒-总混-内包装-外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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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设备 |
翻包解包、液压截断机、输送带、风选、干洗机、拣选台、强力破碎机、鼓泡式清洗机、振动沥干风淋机、网带式烘干机、多级粉碎机、瞬时灭菌(原生药粉)、方锥、提取罐、提取液储罐、浓缩器、醇沉罐、离心机、2000双效酒精回收、800型精馏塔、精馏乙醇储罐、球型刮板浓缩器、乙醇储罐、收膏罐、192盘真空干燥机、万能粉碎机、湿法制粒机、沸腾干燥炉、胶囊充填机、压片机、400型包衣、泡罩包装线、包装机、装盒机、三维包装线、打包机、干法制粒、离心制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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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产班制与劳动定员 |
1)生产班制:中药前处理采用两班制,其余生产人员采用三班制,每班8h,年工作250天;管理及技术人员采用白班制,每班8h,每周5d; 2)劳动定员:劳动定员300人,其中生产及辅助人员200人,管理人员50人、技术人员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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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尘、氢氧化钠、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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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个人防护用品 |
建设单位拟为人员配置防尘毒口罩、工作服、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但尚未根据各工序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制订《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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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职业病防护设施情况 |
设置有较完善的防尘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病防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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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
建设单位成立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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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检测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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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建项目属于“中成药生产、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并结合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判定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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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措施与建议 |
建设单位应将拟建项目纳入其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相关要求,与新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告知其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等。 加强中药前处理药材切片、破碎处、提取车间真空干燥机处制剂车间压片间及充填间的噪声防护。可为设备设置减振基础或减振垫,房间采取隔声措施。 加强提取车间干燥处高温防护措施,可补充机械排风设施,避免热聚集。 加强前处理车间中药材投料处、提取罐药粉投料处粉尘防护,可设置除尘器进行粉尘收集。 加强制粒干燥机处粉尘防护,加强设备密闭性,设置适宜的除尘系统。 加强设备、管道的密闭性,定期进行检维护,避免“跑、冒、滴、漏”。 定期对设置的除尘器进行清灰作业,清灰时应确保灰斗及接灰装置连接紧密,避免二次扬尘。 定期对产噪设备及减震降噪设施进行检维维护,避免设备运行不良产生的噪声增加。 锅炉房自然通风条件不足时,应补充设计机械排风设施,避免热聚集。 建设单位应在提取车间、锅炉房安装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提取车间可燃气体检测探头应设置在醇提罐、醇沉罐、酒精回收塔等使用乙醇的设备附近,锅炉房可燃气体检测探头应安装于锅炉上方 建设单位应在碱液配置加药槽(CIP系统氢氧化钠加药槽、污水处理加药槽)处设置喷淋洗眼器,并配备相应的酸碱中和药剂。 为污水处理站作业人员配备便携式多功能气体检测报警器(可检测气体种类为氧、硫化氢、氨等)供其在污水处理站生产现场作业时使用 建设单位应在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相关规定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由劳动者书面签字确认。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作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8)的相关要求,结合各生产环节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岗位显眼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应根据其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配备相适宜的劳动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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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 |
专家组意见:
结论:同意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并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价机构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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