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绩公示表-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锂业生产基地一期工程生产线技改项目
发布时间:
2025-09-18 17: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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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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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成都融捷锂业生产基地一期工程生产线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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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邛崃市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羊纵七路18号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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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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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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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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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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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1.项目背景 |
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锂业”)成立于2017年3月13日。是一家从事碳酸锂及氢氧化锂生产销售等业务的公司。 2018年,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003万元邛崃市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羊纵七路18号进行建设,目前已建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并完成验收。 根据公司发展,融捷锂业拟:1、将现有氢氧化锂生产线进行技改,在氢氧化锂生产线尾端增设碳酸锂生产线(将氢氧化锂加二氧化碳生产电池级碳酸锂);2、现有碳酸锂生产线将中和工艺改造为热解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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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立项概况 |
2024年11月在邛崃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进行了备案,备案项目名称:成都融捷锂业生产基地一期工程生产线技改项目,备案文号:川投资备【2411-510183-07-02-429721】JXQB-04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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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工艺 |
碳酸钠技改线:仅将中和沉淀(碳酸氢锂+氢氧化锂产生碳酸锂)工艺技改为热解沉淀(碳酸氢锂加热分解产生碳酸锂),其余工序工艺不变; 氢氧化锂线:原氢氧化锂生产线保持不变,在氢氧化锂生产线重结晶离心脱水工序后新增二次重溶、碳化、离心、烘干设备,利用重结晶的氢氧化锂碳化生产碳酸锂,干燥后碳酸锂利用原氢氧化锂生产线氢氧化锂粉碎气输、包装设备进行粉碎、包装作业。本次技改完成后原氢氧化锂生产线与本次技改部分可柔性生产,根据需要确定最终生产产品为电池级氢氧化锂或电池级碳酸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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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设备 |
新增设备:原料罐、高位罐、中转槽、虹吸离心机、浓密机、烘干冷却窑、振动筛、破碎系统、振动给料器、中和槽、二氧化碳储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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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产班制与劳动定员 |
1)生产班制:三班两倒制,每班作业12h; 2)劳动定员:劳动定员4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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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碳酸锂、噪声、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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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个人防护用品 |
沿用建设单位已制定的《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标准,为人员配置防护口罩、防护手套、护目镜、防噪耳塞等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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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职业病防护设施情况 |
设置有较完善的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病防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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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
建设单位设置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有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其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较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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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检测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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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建项目属于“无机盐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相关规定,无机盐制造为职业危害严重行业。结合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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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措施与建议 |
(1)建设单位应将拟建项目纳入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根据拟建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落实的各项内容妥善存入建设单位已建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中。 (2)拟建项目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相关要求,实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对作业人员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在聘用合同、公告栏中予以明确告知,并与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3)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其密闭性,避免“跑、冒、滴、漏”。 (4)定期对设置的尾气吸收系统进行检维修,确保其吸收净化效率。 (5)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相关规定,进行岗前、在岗、离岗及医学随访体检,档案妥善保管,做好前后对比、动态综合分析,及早发现问题妥善解决。 (6)拟建项目应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应包括劳动者个人资料、个人生活史、家族史、既往史、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以及规定的其他。另外,劳动者名册应按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档案。 (7)拟建项目应在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相关规定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职业健康检查后,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由劳动者书面签字确认。 (8)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作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9)拟建项目人员部分为新招、部分依托原有,新招及利旧但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动的需进行上岗前体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变的人员需进行在岗期间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10)拟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公辅设施依托利旧,生产车间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8)、《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及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各生产环节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岗位显眼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存在可能导致急性职业中毒的作业岗位设置职业危害告知卡。 (1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应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12)本次报告评审通过后,当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原辅材料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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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 |
专家组意见:
结论:同意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并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价机构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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