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国润泉洲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
2026-02-06 16:51
来源:
|
企业名称: |
绵阳国润泉洲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
|
建设项目名称: |
2025年度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
项目所在地: |
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钟阳路4号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
现场调查人员: |
周必芳、曾海根 |
调查时间: |
2025.9.22 |
|
|
现场采样人员: |
马文秋、周斐 |
采样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17日 |
|
|
项目概况 |
1.项目背景 |
绵阳市泉洲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于2025年11月变更公司名称为“绵阳国润泉洲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在水厂建成投产后生产现场均未进行了职业病危害评价。 |
||
|
2.立项概况 |
/ |
|||
|
3.生产工艺 |
安昌河取水-PAC沉淀-过滤-消毒-清水。 |
|||
|
4.主要设备 |
水泵、管道混合器、制水配备设施、反冲洗水泵、在线监测系统、流量计、离心泵、二氧化氯发生器等。 |
|||
|
5.生产班制与劳动定员 |
1)生产班制:化验及设备采用白班制,每班8h,每周5天;运行人员采用四班三倒制,每班8h; 2)劳动定员:劳动定员6人。 |
|||
|
6.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硫酸、二氧化氯 |
|||
|
7.主要个人防护用品 |
配备有安全帽、线手套、胶手套、劳保服(夏装、秋装)等个人防护用品,在消毒间还配备有3M防毒面具(带护目镜),配E1滤毒盒,可防酸性气体。 |
|||
|
8.职业病防护设施情况 |
设置有较完善的防毒、防噪声等职业病防护设施。 |
|||
|
9.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
成立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有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有12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其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较完善。 |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检测情况 |
毒物、噪声接触浓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行业分类,用人单位属于“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相关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时间、职业病防护措施等综合分析,判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
|||
|
补充措施与建议 |
1、用人单位应为中控室更换符合照度标准的灯具进行照明,应定期对生产场所设置的照明灯具进行清灰作业,出现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2、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的要求,规范设置消毒间二氧化氯检测报警器的报警值,一级报警值:0.4mg/m3(20℃时,约0.14ppm),二级报警值:0.8mg/m3(20℃时,约0.3ppm)。 3、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急性中毒、化学灼伤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 4、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由劳动者书面签字确认。如果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d内,可视为离岗时的检查。 5、用人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第111号)的要求完善生产现场警示标识及告知卡,生产现场设置的警示标识及告知卡,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牌、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如发现有破损、脱落、褪色、变形、表面污染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修整更换及清洁。 6、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中各项档案内容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安键〔2013〕171号)的要求进行完善。 7、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风险程度为“一般”,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令〔2020〕第5号)的要求,应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将检测结果进行存档及公示,并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8、用人单位不得将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要求接受外包的用人单位有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建立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配备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按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将这些要求在外包合同中进行约定并监督接受外包的用人单位落实这些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或由发包的该企业负责承担所有外包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如接受外包的用人单位没有条件或不愿采取措施达到上述取业病防治条件,用人单位不能将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 9、本次现状评价仅针对企业目前的生产状况,当企业生产规模、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等发生严重变化导致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重新进行评价。 10、本次现状评价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按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
|||
|
评审结果 |
专家组意见: (一)报告书意见 1、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分析与评价。 (二)用人单位意见 1、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卡设置; 2.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3.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结论: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评价机构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用人单位按专家组意见对现场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存档备查。 |
|||
热门新闻